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安全填埋场是一种将危险废物放置或贮存在土壤中的处置设施,目的是埋藏或改变危险废物的特性,或将危险废物包容和隔离起来,使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即时和长期威胁降到程度,适用于填埋处置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组分、不能回收利用其能量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安全运输条件
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主要是运输危化品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车辆,对该种车辆而言,实施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定强制规定来约束车辆是的。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哭喊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应在车并没有或明显部位悬挂由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
(6)危险废物厢式运输车车辆每年都要年检,具体检查的内容如上。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适用性分析及应用
1、毒性废物:
(1)对于含有、有机磷化合物等高毒、剧毒类物质的废物,由于其对社会、人类具有危害,为使其得到安全处理,采取单接收、储存后,采用门禁系统进行管理和;因此,可采取与焚烧类废物一起焚烧处理,也可经后进行固化和安全填埋;
(2)表面处理的含氰废物中往往同时含有重金属,采用焚烧方式既消耗助燃燃料又增加废气处理难度,对此可采用处理,加入药剂分解后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再送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对有机氰化、有机磷化合物废物及其清洗废水或其包装物则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需对焚烧废物中含量和焚烧温度加以控制,以确保安全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含重金属类废物:为避免此类废物在终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发生流失,产生二次污染现象,在终处置前可采取稳定化/固化或焚烧方法进行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大部分不含或含量较少,通常情况下其热值很低,在焚烧过程中不仅需消耗大量燃料,而且有些低熔属还会气化进入烟气,增加烟气处理成本。因此,对这部分废物采用先加入添加剂对其进行稳定,再进行固化的方式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
危险废物运输车的方法:
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危害特性鉴别法;二是危险废物定义法。
如何怎鉴别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某种废物只要具备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就属于危险废物。所谓危险特性鉴别法,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测试废物的性质来判别该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危险特性种类较多,从实用的角度通常主要鉴别废物的腐蚀性、可燃性、反应性、毒性这四种性质。
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直至1996年才正式发布了腐蚀性和毒性鉴别的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85.1~3-1996)规定了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和浸出毒性、危险废物的反应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目前还没有制定的,时只能参考国外的有关标准。
可燃性
规定可燃性的目的,在于识别那些常规贮存、处置和运输条件上存在着火危害,或者是一旦着火能够严重加剧火情的废弃物。
美国的RCRA法规(40CFR261.21)对可燃性做了严格规定,凡废弃物的代表样品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性质,那么这种废弃物就具有可燃性:
①非水溶液液体,含(体积比)小于24%,采用ASTM标准规定的方法以闭杯试验器测定,或采用其他等效的标准方法测定,其闪点<60℃(140°F);
②非液体物质,在标准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能够因摩擦、吸潮或自发化学变化而引起火灾,并且一旦着火即猛烈持久地燃烧,造成危害;
③根据局的标准方法,或按批准的等效试验方法测定后属于可燃性压缩气体;
④能够产生氧气快速促进有机物燃烧的任何一种物质(如氯酸盐、高锰酸盐、无机过氧化物或硝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