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运输车需安装感烟报警器、防盗报警器、发动机排气前置、拖地导静电胶带、厢体外侧安装示廓标记灯以及手提灭火器等安全装置。
厢体为双层金属骨架结构,外部为冷扎钢板,内壁采用铝合金板蒙面,夹层为隔热阻燃材料填充。设置对开门,如需安装抗暴容器则增开侧门,侧壁设有防雨功能自然通风窗口,以使厢内外空气流动,厢体内部做防静电处理,厢体底部与厢内前部铺有阻燃导静电胶板,并与底盘等电位连接,通过车辆后端的导静电装置与大地相连,可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和车辆静电及时释放,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厢体内部前面和侧面装有固定拉环,与带使用货物以避免移动,安全。
危险废物运输车的方法:
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危害特性鉴别法;二是危险废物定义法。
如何怎鉴别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某种废物只要具备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就属于危险废物。所谓危险特性鉴别法,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测试废物的性质来判别该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危险特性种类较多,从实用的角度通常主要鉴别废物的腐蚀性、可燃性、反应性、毒性这四种性质。
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直至1996年才正式发布了腐蚀性和毒性鉴别的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85.1~3-1996)规定了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和浸出毒性、危险废物的反应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目前还没有制定的,时只能参考国外的有关标准。
可燃性
规定可燃性的目的,在于识别那些常规贮存、处置和运输条件上存在着火危害,或者是一旦着火能够严重加剧火情的废弃物。
美国的RCRA法规(40CFR261.21)对可燃性做了严格规定,凡废弃物的代表样品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性质,那么这种废弃物就具有可燃性:
①非水溶液液体,含(体积比)小于24%,采用ASTM标准规定的方法以闭杯试验器测定,或采用其他等效的标准方法测定,其闪点<60℃(140°F);
②非液体物质,在标准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能够因摩擦、吸潮或自发化学变化而引起火灾,并且一旦着火即猛烈持久地燃烧,造成危害;
③根据局的标准方法,或按批准的等效试验方法测定后属于可燃性压缩气体;
④能够产生氧气快速促进有机物燃烧的任何一种物质(如氯酸盐、高锰酸盐、无机过氧化物或硝酸盐)。